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工作部署,进一步让利实体经济,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文件精神,我行已于2021年8月19日起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现公告如下:
调整情况 |
服务价格 (调整前) |
服务价格(调整后) |
适用对象 |
文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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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支票工本费 |
0.4元/份 |
免费 |
对公客户/个人客户 |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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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支票挂失费 |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
免费 |
对公客户/个人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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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对公跨行汇款手续费 |
10000元(含)以下 |
5元/笔 |
4.5元/笔 |
对公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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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00000元(含) |
10元/笔 |
9元/笔 |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