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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告

南浔银行关于开设企业账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的公告

时间:2021-02-05 11:30 来源: 阅读:48662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现对我行企业账户开户服务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服务标准

南浔银行遵循风险防范为本、安全与效率并重的服务原则,尽可能优化企业账户开户服务。

(一)提供微信预约、浙江政务网预约、“云闪付”APP预约等预约开户渠道。

各预约渠道入口:

1、微信预约:浙江农信微信公众号-账户服务―更多服务―企业预约开户;

2、通过浙江政务网预约:新设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全流程完成营业执照的申领和预约开户服务;

3、“云闪付”APP预约:云闪付-银行开户企业预约开户-浙江省网上预约银行开户系统。

(二)预约成功后,银行工作人员与客户对接,根据客户基本情况与业务需求,告知客户相关业务所需资料和流程。

(三)经审核符合开户条件后,由企业携带开户资料至南浔银行柜面办理正式手续。

(四)本行支持未经预约直接至柜面开户。

二、资费标准

暂免收开户手续费、管理费等一切开户相关费用。

三、办理时限

在符合开户条件的情况下,当天完成开户,并于开户当天启用账户付款功能。

如企业存在下列情况,我行将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强开户意愿核实,强化尽职调查等措施,必要时拒绝开户: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或企业开户意愿存疑的;

(二)开户用途异常、企业注册地址异常等情况的;

(三)开户业务与客户身份明显不相符的;

(四) 其他异常开户情形的。

四、开户资料

(一)基本账户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电子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3、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一般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电子营业执照);

3、贷款合同或其他结算需要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5、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服务电话:96596或4008896596。

    服务投诉监督电话:0572-3917357;0572-3917367。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