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召开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13: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南浔银行三楼会议室(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路1188号)。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一)依法持有本行股份,并在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二)本行邀请的领导和嘉宾;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审议事项和表决形式
(一)审议《关于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三)审议《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方案》。
以上审议事项均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五、会议签到
(一)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签名。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和出席人员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向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三)会务联系人:陈冬;联系电话:0572-3970083;传真:0572-3029595。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