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为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满足您的征信异议申请需求,现就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和流程进行公示。
受理渠道
如您认为您的信用报告中,由我行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线下办理的业务: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前往异议所涉业务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填写相关材料后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线上办理的业务:请就近选择我行营业网点,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填写相关材料后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受理流程
1.个人征信异议
个人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填写《征信异议处理申请表》,并提供异议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征信异议
企业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企业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原件供查验,填写《征信异议处理申请表》,并提供异议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我行将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的20个自然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您。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如有疑问,可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就近网点,或致电0572-3016230。
特此公示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