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我行进一步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以“四个专项”提升消保工作水平。
一是制定专项流程。指定法律与合规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重点围绕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规范行为准则和文本格式,并统一制定风险提示、应急管理等相关流程,使基层消保工作有据可依。
二是组织专项宣传。以2015年创建的23个农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站为节点,积极加强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以“关爱特殊消费群体”为主题开展结对宣传帮扶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是实现专项帮扶。出台了《关于做好特殊消费者群体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老弱病残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消费群体制定更为简易的金融业务办理规定,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特殊消费群体服务”保护项目被评为“2015年度湖州业消费者保护精品工程”之一。
四是开展专项考核。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支行年度经营责任制,进行专项绩效考核,并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排查,发现违反监管规定的进行责任追究。
在湖州银监分局发起的“2015湖州市民心目中的五心(贴心、省心、专心、惠心、安心)银行消费者评议活动”中,我行经市民微信投票被评为“2015年度消费者评议五心银行”。
(张毅)